2024年3月27日,司法部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会上,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陕西司法行政系统10个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15名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9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我市黄江涛律师被评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行进个人。
黄江涛同志自执业以来,始终将社会公益和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积极主动在12345司法专席值班,参加公益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工作。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及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成效显著。先后被陕西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被渭南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授予“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