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办事指南
一、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提交材料
(一)目录清单
1、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册汇总表;
2、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培训注册登记表;
3、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
4、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表;
5、近期蓝底免冠照片照(小二寸3.3×4.8cm证件照),特别提示务必为冲洗照,不能为打印照。
所需表格请登陆《渭南律师网》http://www.wnslsw.cn/下载。
(二)材料提交
第一步:填写《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册汇总表》《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培训注册登记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市律协邮箱wnslxsx@126.com。:由律师协会先进行网上初审。
第二步:初审合格后,再将《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表》连同《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名册汇总表》《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网络培训注册登记表》《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申请表》纸质版(用电脑填写并打印表格,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近期蓝底免冠照1张统一报送市律师协会。《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备案申请表》经律协盖章后拿回,进行彩色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wnslxsx@126.com。
二、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
实习期间,实习人员应在领取实习证后三个月内扫码参加京津冀网上培训,完成8个模块,共计200课时的网络培训任务。由省律师协会统一颁发《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
三、实习期满提交面试材料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满后一年内应当向律师协会提交面试考核材料。
实习人员在规定时间未提出考核申请的,不得再就当期实习申请考核;拟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一)目录清单
1、《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材料接收登记汇总表》;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含工作文书,鉴定书相关证件复印内容、工作文书须提交彩色扫描件),鉴定书、工作文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面试考核时自行携带;
3、实习人员参与办理法律事务案卷原件(须本人实习指导律师亲自指导的2起诉讼、非诉等专项法律事务的律所归档业务原卷,不得提交复制案卷);
4、《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小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面试考核时自行携带;
5、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材料方式
第一步:先将《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工作文书》《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材料接收登记汇总表》律所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律协初审,合格后加盖律协印章;
第二步:将《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工作文书》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分别制作成PDF格式文件,连同市律协盖章的《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材料接收登记汇总表》PDF扫描件共3个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wnslxms@126.com。
(三)注意事项
1、扫描件须与面试考核时提交材料应一致,若发现不同,面试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纸质版《陕西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登记表》报送省律师协会(电脑填写打印)。
2、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在《陕西律师网》上公布,实习人员须按照考核时间安排准时参加,省律师协会不再发文或电话另行通知。面试考核结束后,在《陕西律师网》公示面试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实习人员出具考核意见。面试考核未通过的,实习延期三至六个月后重新申请考核。同时,省律师协会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上进行相应标注。
3、若实习人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当期面试考核,应至少提前两天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已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须在当期面试考核结束三十日内,到省律师协会办理销假手续并提交再次面试考核申请。逾期,不再安排面试考核。
4、经省律师协会考核合格的实习人员,应当自收到考核合格意见之日起一年内,依照规定程序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律师执业。超过一年但未满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省律师协会重新考核,超过三年申请律师执业的,原实习考核合格意见失效,应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
(其他不明事宜,可查阅省律师网)
渭南市律师协会
2025年1月2日